記者侯國文 王書泓
走出嘉義地方法院,這老夫妻,就是殉職警察李承翰父母,雙手無力,眼神落寞,因為殺害兒子的凶嫌,竟然因為行為時有精神障礙,不能辨識行為違法,獲判無罪,還能用50萬交保。
記者:「覺得判決不公平嗎?」
李承翰父親:「不公平。」
記者:「差很多嗎?」
李承翰父親:「一萬八千里。」
記者:「怎麼說一萬八千里?」
李承翰父親:「無罪啊,還可以50萬交保你覺得...太離譜了。」
覺得判決太離譜,李承翰白髮蒼蒼的父親,背影更顯得淒涼;媽媽也情緒激動,邊走邊流眼淚,完全無法接受。全台矚目判決,嘉義地方法院,招開記者會說明。
嘉義地方法院發言人洪裕翔:「雖然有殺害警察行為,但是因為行為時有精神障礙,不能辨識和理解自己的行為,所以依刑法第19條規定判處無罪。」
地院調閱凶嫌就醫紀錄,2010年,奇美醫院診斷思覺失調症,2017年2月3號不看診、停藥,2019年7月3號,犯下殺警案,醫師鑑定,停藥兩年,100%病情復發。而且犯案前兩天,凶嫌妄想遭朋友與女兒聯手謀財害命,"詐領保險金"。先後去了2處派出所、南市府社會局、保險公司、議員服務處,犯案當天,想北上開記者會,搭火車從台南南下高雄再北上,經過嘉義,覺得車長乘客要害命,才會犯下殺警案件。法院根據"醫療團隊鑑定結果,認為凶嫌思覺失調症急性發病狀態智力退化剩76,理解力差,喪失辨識能力,一審宣判,《刑法》第19條第1項,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,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,或欠缺依期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,不罰。判無罪,5年強制就醫。
嘉義地檢署發言人蔡英俊:「不理其他的證據,然後只根據鑑定報告來判決,這個判決相當的誇張,這個判決真的是非常的不當。」
地檢署痛批地院,殺警無罪判決,誇張又不當,話說得好重,將提上訴,還給無辜被殺死的警察一個公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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