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天耀 董佑駿 李珮瑄
李承翰父親:「太離譜了。」
令家屬無法接受的結果,勇警李承翰遭刺死案,鄭姓兇嫌一審無罪,只須強制就醫5年,也讓刑法87條的處分引發討論。
新北市長侯友宜親:「在刑法87條修正一下,對思覺失調症犯下刑法,強制就醫5年以下,是不是能夠把它提高到30年?」
不僅新北市長侯友宜跳出來呼籲重新思考法條妥適性,藍委萬美玲也主張刑法第87條,現行監護處分最長5年,應該要因應本刑若為死刑、無期徒刑,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,上修為強制就醫至少10年。葉毓蘭更加碼盼修法,若精神鑑定判定沒有痊癒可能,甚至要有終生隔離機制,法務部長蔡清祥也坦言,最長5年處分,有無延長已納入討論。
司改會董事長林永頌:「5年這個法律的規定是值得討論的,到底是多久?是用10年或者多少年,這個可以討論。更重要的是不是有一個檢討式的可以去討論如果他好了才可以出去。」
至於執法公務員或執勤醫事及救護人員,遭施以殺人、傷害或重傷害罪,藍委同樣主張增訂刑法條文,應加重其刑期到"2分之1",遏止傷害行為再度發生。
國民黨立委葉毓蘭:「要加重其刑至1/2,希望用加重刑度的方式,來避免我們警察同仁在值勤的時候會遭到不法的侵害。」
要求拉高監護處分直到治癒為止,各界紛紛呼籲修法,避免思覺失調成了重罪犯的保護傘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