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陸惠玲
大陸東莞理工學院,5000多名新生完成報到後,被要求簽訂一份,《學生管理與學生自律協定書》。協定書明定,如果學生有輕生、自傷行為後果自行承擔,引起外界爭議,認為學校不就該關心學生生活和安全,發生事情應該是要先查明清楚,怎麼會叫學生簽切結書,感覺就是在推卸責任。
東莞理工學院新生入學,便收到這份學生管理和自律協定書,沒想到,引發外界爭議。
校方:「這樣的一個學生自律管理協議,它的目的是和我們的家長,和我們學生一起,來關注他們的生長成才環境。」
老師說的很有道理,但條文裡面寫明,如果學生輕生或自傷,後果得自行承擔,這點讓家長和學生不能理解。
學生:「有點奇怪我覺得,學校不是負責我們的安全嗎?簽了之後好像覺得很沒安全感,學校裡面要安全管理。」
但學校認為 ,大學生已有獨立生活能力,該學習自我管理,但要求切結書,學生說,學校管理上未免太粗暴。
學生:「學校負責應該要把事情發生的原因,就給大家知道為什麼會這樣子。」
據說在大陸不少院校,都有類似的自律切結書,這些學校的作法引起社會強烈抨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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