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嚴珮瑜
大陸近年的綜藝節目,捧紅許多萌娃,也讓這些小朋友成為最佳的廣告代言人,但大陸廣告法祭出新令,今年9月1號開始,10歲以下的兒童不得接下廣告代言,此法上路,也等於斷了童星們代言的機會,而大陸廣告新法,更針對明星代言作出新規範,要求藝人在未使用過產品前,不得接下代言,違者將面臨重金罰款,而要是審判認定,明星代言涉及不實,3年內更不得代言其他廣告。
廣告片段:「爸爸怎麼還沒回來啊。」
曹格帶著一雙兒女,賣萌一塊兒拍廣告,擔任知名餅乾大陸地區的代言人,但今年9月1號後,這樣的畫面,將通通看不見。
大陸媒體:「新修訂的廣告法很明確,今後十歲以下的孩子,不能作為廣告代言人。」
24號,大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,表決通過廣告法修訂草案,新廣告法,將於9月1日起施行,如果有廠商,依然找10歲以下的兒童代言廣告,將面臨重罰。
大陸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長張國華:「處罰的力度就是(廣告所得)3到5倍,起點就是(廣告所得)3倍,如果對於廣告的費用,搞不清楚的或者說,有關方面拒不提供的,處罰的起點,就是20萬(人民幣)到100萬(人民幣),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處罰100萬以上。」
此次,是大陸廣告法實施20年以來,首次修訂,不但針對童星代言作出規範,明星代言的部份,新廣告法中也規定,廣告代言人沒有使用過商品或接受過服務,不能在廣告中推薦、證明。
大陸媒體:「伊能靜代言的某減肥產品,遭到起訴,對此,伊能靜通過微博回應稱,目前已委請公司律師處理。」
先前伊能靜,因代言大陸瘦身中心的減肥療程,結果有民眾減肥不成,腹部還長出白斑,讓伊能靜的代言形象,蒙上陰影,而現在隨著大陸廣告新法上路,要是審判確定明星代言涉及不實,不但將面臨重金罰款,3年內更不得接下任何廣告,要嚴防再有藝人代言出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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