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劉亮亨 陳曼薇
前總統陳水扁疑似在卸任後,帶走機密公文一案,最高檢特偵組今天將全案偵查終結,檢方以陳水扁違反<國家機密保護法>為由,認定他確實違法帶走機密公文,對他再度提起公訴,並且向法官求刑七年六個月。
前總統陳水扁卸任之後官司纏身,其中,涉嫌侵占國家機密案,99年9月特偵組啟動偵查,搜索陳水扁位在台北市館前路與臨沂街的兩個辦公室,並初步搜出五十八箱公文。而經過比對後,特偵組認為這些公文數量龐大,其中又有一大部分有關國家機密,以侵占公文書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,對阿扁提起公訴。
特偵組大動作,還特別在新聞稿上標明陳水扁身為總統應該是表率,卻隱匿國家機密,而且數量龐大危害至鉅,還卸責給幕僚,本來應該從重量刑,但因為機密並沒有外洩,建請法院處以適當之刑。當初總統府大量購買高級碎紙機引發宣然大波,到底是要銷毀哪些文件,現在隨著特偵組調查初步有結果,也還給社會大眾一個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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