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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顏清標,1999年涉嫌喝花酒報公帳案件,經過13年的纏訟,最高法院判決,顏清標跟當時的台中市議長張清堂,被各被判刑3年半,褫奪公權三年,全案定讞。但顏清標現在還有立委身分,要入監服刑,還得等一等。
3年前出獄,回到家門前跨火爐、吃豬腳麵線去楣運,立委顏清標身材明顯瘦了一大圈,沒想到官司纏身的他,又得入監服刑。
立委顏清標:「(瘦了這麼多 現在身體狀況覺得怎麼樣)現在血壓還有膽固醇什麼都正常,以前都是四五百,現在都變二位數的。」
當初出獄時,還開心分享身體變健康,其實1999年,顏清標擔任台中縣議長和副議長期間,和台中市議長張清堂,被控訴用議會1800多萬公帳喝花酒,顏清標還曾經一度發新聞稿自清,痛批全案並不是"貪污"行為,在精神跟"首長特別費"性質雷同。但最高法院審判,認為這個案件已經審理超過10年,適用"妥速審判法"減刑,依照公務員,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,判顏清標跟張清堂各3年半徒刑,褫奪公權3年定讞。
但顏清標目前仍然具有立委資格,何時才能入監服刑,至少還得等到這個會期之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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