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王彥鈞 朱涵俞
酒駕事件頻傳,造成好多家庭因此破碎,馬總統25號接見社會團體時有感而發,認為酒駕害人害己,只要超過酒測標準就是"潛在的一個可能會犯罪的人",因此,總統主張比照美國採取"預防性羈押",讓酒駕者最多喪失24小時的自由,並且要求相關單位2月提出方案,如果針對預防性羈押,有人提出釋憲,他願意親自到憲法法庭辯護。
車禍現場,慘不忍睹!這是日前嘉義市酒駕車獲現場,賓士駕駛撞死2人,留下9歲女童,一人無依無靠。去年引起社會共憤的葉冠亨葉少爺事件,同樣也是酒駕釀成2死3傷慘劇。2007年,藝人林曉培酒駕撞死1名護士,不僅造成對方家庭破碎,演藝事業更是掉到谷底。
就是因為酒駕肇事頻頻傳出,力拚有感政績的馬總統,怎麼能忽視,和社會團體座談會時撂重話。
總統馬英九:「你一喝酒可能就會被移送,至少將近有24小時你會失去自由,然後下一步法務部再推動預防性羈押,不要等到有兩次,一次就這樣了(羈押),假如說做了以後有人質疑違反人權,那你去聲請釋憲好了,我到大法官,到司法院,我都願意出庭來為這個辯護。因為每一個開車的人,手上都操控一個殺人工具。」
話講的很又重又直白!等於是加碼再重罰!根據統計,2006年因為酒駕車禍死亡人數,創下最高紀錄,總共727人。到了去年,減少將近1半,但還是有376人死於非命。而這樣的成果,還是出動226萬人次員警值勤,40萬次馬路上攔檢酒測。
民眾林文正:「我覺得至少24小時讓他清醒,是一個很好的方式,因為車子是個殺人機器,只要撞到人不是受傷就是死亡,我覺得這是個很好的方式。」
民眾李建廷:「多多少少有一點作用,但會酒駕的還是會開,就只是比較嚴格一點。」
酒駕超標就要強制預防性羈押,民眾看法普遍都是壓倒性贊同,只是警力配置能否負擔,有感政績,得從長計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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