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林正彥 王月芳
3號報導的高雄市紙袋女嬰,生母找到了!警方調閱監視器,找到女嬰的母親,原來她是一名離婚婦人,和男友同居懷孕,她供稱經濟狀況不好,無力扶養,在家裡產下女兒後,自己剪掉臍帶,並將女嬰裝進紙袋,從租屋處騎機車,到距離450公尺遠的巷子遺棄。
32歲的陳姓婦人,戴著棒球帽,被帶出警局,低頭不發一語,她就是紙袋女嬰的生母。女嬰被裝進紙袋,遺棄在高雄市鼓山區的小巷內,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,陳姓婦人在當天晚間9點02分,騎機車進入小巷,兩分鐘後又離開,過沒多久,被一對夫婦發現,機車手把的紙袋內,竟然裝著女嬰,為何婦人要狠心遺棄親生女兒?
高市鼓山路派出所長陳薇婷:「她在家裡生了以後,自行剪臍帶,然後晚上就把她帶到,鼓山二路45巷內棄置,她因為家裡經濟的關係,沒有辦法扶養小孩,所以她就選擇棄置的方式。」
原來這名陳姓婦人,已經離婚,沒有前科,與前夫有四個孩子,後來與男友同居懷孕,2號下午在家裡產下女嬰,用剪刀剪掉臍帶,裝進紙袋,晚間騎著機車,從高雄市的租屋處,到距離450公尺遠的鼓山二路45巷,因為生產後沒有好好休息,當時突然頭暈,就直接將女嬰遺棄,掛在機車把手上。
高市鼓山路派出所長陳薇婷:「她個人也感到滿後悔的,事後她有回去原來的地方,要找那個小孩,但是說她因為晚上丟棄,她忘記說放在哪裡,所以她就找不到。」
婦人供稱,礙於經濟壓力,無力扶養,才會遺棄女兒,家人以及同居男友都不知情,希望社會局在她找到工作前,先照顧女嬰,但未來女嬰是否交還婦人?社會局強調會詳細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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