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陳俊傑 黎冠志
教育局配合個人實驗教育,讓符合標準小孩可以在家"自學",但有家長擔心孩子缺乏"群育"概念,號召將近30個自學學生家長,聚在一起上課,模式很像自己開起私塾,卻被教育局視為"違法補習班",不只勒令關門解散,還可能會被罰5~25萬元,教育局強調團體上課必須申請,但家長反控彈性不夠,讓執行兩年多的實驗教育計畫,出現爭議。
照片中家長陪著小孩上課,看起很像一般補習班,教室黑板上還寫著,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,甚至連廚房都有,牆壁上還掛著一副孔子畫像,感覺就像現代版的私塾,這些陪學生上課的家長,其實都是"老師"。
中天新聞記者 黎冠志:「讓孩子受教育,除了到學校學習,只要向政府申請這張公文,就可以由爸媽當老師,讓孩子在家裡學習。」
全台北市有271個家庭,進行個人實驗教育,2007年開始,台北市大安區,有30幾位家長,發起教育資源共享,讓孩子聚在一起學習。
不過現在,卻被教育局人員視為,違法補習班,不只勒令關門解散,還可能會被罰5~25萬元。
台北市教育局長林奕華:「個人在家自學的部分,就要以個人為出發,要是團體的部分,要另外申請。」
只是要申請團體學習,必須要有1位負責人,還得提出固定的學習計劃,完全沒有彈性,讓家長質疑,這種做根本無法讓孩子,自由學習。
推行才兩年多的實驗教育計劃,是家長取巧,或者法令規定不周,為了孩子的教育,雙方都有必要再仔細溝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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