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陳嘉民 羅立芸
台大學生洪崇晏在411當天涉嫌率眾包圍中正一分局,而且在過程當中他還嗆方仰寧,"小心遭到暗殺",加上辱罵具有公務員身分的警官,他的言行已經構成"侮辱公署"罪,如果事後警方證實這些群眾都是他號召來的,幾項罪名加起來,最重很可能會被判刑10年以上,至於何時約談函送,警方低調不證實,只說最快本週內就會有偵辦動作。
情緒高漲,"暗殺"方仰寧,拿著麥克風的洪崇晏,脫口而出。
越嗆越大聲,當著方仰寧的面,"無恥"都說了出來,辱罵字眼,代價可不小。
當眾辱罵具有公務員資格的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,就構成了侮辱公署罪,最重可判6個月有期徒刑。
開往中正一分局的警備車,被數十名民眾肉身擋車,如果這也是洪崇晏帶領的行動,就涉及妨害公務罪,最重可處3年徒刑。
近千位民眾,堵在中正一門口,遲遲不願離去,妨礙員警執行勤務和正常進出,涉及妨害自由罪嫌,最重則是7年徒刑。
最後,打著"路過"名義,企圖鑽集會遊行法漏洞,最高也可處以3萬元罰鍰。
如果洪崇晏全部涉及其中,那麼最重將會吃上,10年6個月的徒刑,併科3萬罰鍰。
今年23歲的洪崇晏,目前是台大哲學系5年級學生,還擔任台大學代會代表,曾經參與反樂生拆遷,文林苑案、反大埔拆遷案,可說是街頭運動常客。
雖然洪崇晏否認自己是主謀,只是路過,但北檢已經掌握相關證據,將會依法偵辦,而被包圍的中正一分局,由於牽涉本案,將會將偵訊工作,交由市刑大處理,最快本週就會開始約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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