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許志銘 劉世緯 羅立芸
黃景泰涉賄案,經過一周來的攻防,高院再度駁回裁定,基隆地院昨天晚間9點,3度召開羈押庭,經過5小時的問訊,今天(22號)清晨3點,基隆地院再度裁定黃景泰,以200萬元交保。除了原本的限制出境、 出海,再加上一條"限制住居",檢方則表示,為了避免有限偵查人力虛耗法庭,決定不再提起抗告。
行程滿檔,笑臉迎人,和選民親切互動,基隆地檢不再提抗告,黃景泰一掃先前,擔心被羈押的陰霾,
終於露出笑容。
基隆市議長黃景泰:「其我又是幼稚園畢業的,我更應該來我的母校,參加我的小學弟小學妹的畢業典禮,你看我那麼年輕,體力很強壯的啦。」
交保後立刻跑攤還上台致詞,和凌晨走出地院的委屈模樣,真的差很大。一周之內三度拼交保成功,這次還在凌晨三點,法官裁定黃景泰以200萬元交保,除了限制出境 出海,再加一條 限制住居。
基隆地院發言人王福康:「黃景泰准他於提出新台幣200萬元後,予停止羈押 並限制住居在基隆住所。」
法官認定,檢察官提出的事證,無從證明黃景泰有逃亡串供之虞。即使有議長逃亡的前例,但每個個案狀況並不相同,辦公室搜出的500萬,檢方也沒辦法提出"對價關係"具體事證,再加上張雅琍主動出面說明,其他相關證人也訊問完畢,法官認為,沒有羈押必要。
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啟勇:「為了要維護我們的偵查機密,也為了避免偵查人力虛耗在法庭上,幾經思量之後,本署決定不再對黃景泰羈押案提出抗告。」
三度羈押挫敗,檢方無奈,6/18聲押,法官裁定120萬交保,限制出境,檢察官提抗告,高院發回更裁,20號重開羈押庭,法官加碼到200萬元交保。檢察官不服,當庭提出即時抗告,高院再發回,22號再度開庭,維持交保裁定,增加限制住居。
高院兩度發回更裁,但檢方認為,基隆地院法官難以改變心證,來回評議又造成有限的偵查資源虛耗,最後決定,不再針對交保裁定提起抗告。
一個星期內三度進出法院,黃景泰直奔法嚴寺,拜拜求平安,只是涉貪案能否全身而退,還是未知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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