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周寬展 張若妤 劉世緯
張顯耀洩密羅生門,上午正式由台北地檢署分案調查,這意味著原本調查局指控,張顯耀是涉及外患罪的共諜,一下子降級。由於法理上,台灣和大陸並非兩國,洩密是否等同於"外患",出現了爭議,加上調查局掌握的證據力不足,被高檢署打回票,調查局是否急欲表態立功,才急忙扣張顯耀共諜大帽子?程序上,演出荒腔走板。
一大早急急忙忙,調查局國家安全處,副主任陳秋香 帶隊前往北檢,研究如何偵辦前陸委會副主委,張顯耀洩密案。
但前一天,調查局國安處長陳榮富,才到高檢署拜會,卻因為資料不足,被要求補件,踢到鐵板,只好降級,轉向地檢署。
北檢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:「本案法務部調查局已經在今天上午,持函報請本署指揮偵辦,本署隨即已依規定 分他案辦理,並指派檢察官處理當中。」
調查局讓張顯耀辭官,一下子升高成共諜案。
調查局二十號定調後,媒體隨即得知,誰放的話,格外引人聯想,二十一號調查局立案,張顯耀為外患罪嫌疑人,高檢署打槍退件,事證不足,降級地檢署處理,偵辦層級的差異,牽涉張顯耀涉及洩密的程度。
律師張立業:「如果是涉國防機密,那就是我們剛講的 由高檢署管轄,如果是一般的話,就是回歸到一般,正常的地方法院和地檢署管轄。」
根據規定,如果洩露了國防機密,應該直送高檢署,但國防以外秘密送地檢署。
國民黨立委江啟臣:「如果它認為這不是它的權責,它的判斷底下,依據它所掌握的,證據內容,它的判斷應該是由,比如說廉政署或者是說檢察官辦理。」
調查局目前掌握疑似洩密的10份機密公文,但一下子扣上匪諜大帽子,超高效率進行,司法機關卻拒絕背書,調查局的角色扮演,引人非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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