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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治要聞
2014.08.24 【中天新聞】
顯耀喊冤1200-張顯耀涉洩密 律師:最重恐關30年
記者/鄭仁宗 陳韻雯

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洩密案,據傳專案小組,已具體掌握洩密關鍵事證,張顯耀被爆,在17號被告知離職當天,上書總統喊冤,內容提及「我沒有對不起國家、對不起您」,明顯跟先前說主委王郁琦沒告知洩密,說法都不攏,張顯耀為自清再出招,強調他明(25)天將主動聯繫並赴台北地檢署說明真相,且會帶上"所有資料"。

北檢偵辦張顯耀洩密案,將他列為境管人士,司法動作全面展開,根據了解,張顯耀自爆被辭官,聲稱不知道原因是什麼。但17號當天,他寫信給馬總統,大喊冤枉,您叫我上我就上,您叫我下我就下,我沒有對不起國家,對不起您。

對馬總統動之以情, 但反而暴露了先前在扯謊。

陸委會前副主委張顯耀:「(記者:王郁琦有沒有說你洩密),沒有,(記者:所以王郁琦說謊嗎)。」

私密信件曝了光,顯見府方要壓下張顯耀的反撲力道,為了自清,張顯耀將在25號前往北檢說明,調查局過濾相關資料後發現。

張顯耀涉及,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,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以及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,1-7年有期徒刑,更因為懷疑利用陸委會副主委談判職權洩密,恐再追加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罪責。

王志超:「每一次的洩密行為都會構成,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,如果10個行為的話 每一個行為,判三年的話最長最長可以判到30年,他受中華民國所託去處理兩岸事務,如果他違背委託的範圍,然後導致國家安全受損,國家的利益受損的話,這個是有可能構成,兩岸人民關係條例79條之1。」

全案從雙方隔空放話,轉為進入司法程序,檢方也將以證人身分,約談主委王郁琦等相關人士,到案說明,釐清有無其他共犯,儘早結束這場讓人霧裡看花的辭官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