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王承偉 溫偲含
特偵組偵辦幸福人壽,涉嫌淘空海外資產,四月一號凌晨,聲押前董座鄧文聰,特別在卷證註記,"檢察官將到庭說明",還留了專線電話,沒想到北院,沒有按照卷證上的電話聯繫檢察官,反而是打特偵組總機,但清晨特偵組電話無人接聽,法官直接開庭,一個小時後就裁定一千萬交保,特偵組得知不敢置信,一度以為是愚人節玩笑,痛批法院擺烏龍,並提出抗告。
聲押庭才開一小時,幸福人壽前董座鄧文聰,就獲得交保裁定,兩個小時內籌到一千萬,順利辦保離開,但特偵組檢察官傻眼了,羈押庭沒找他出庭,突然就把被告放了。
鄧文聰涉嫌掏空海外資產,遭搜索約談,事涉上百億的案子,特偵組檢察官凌晨三點多,聲押前董座鄧文聰,特別在聲押書上註明,檢察官將到庭說明,還留了專線電話跟手機,北院法官收到聲押書,請法警通知檢察官,早上7點開庭,沒有打專線,而是持續撥打總機,無人接聽,檢察官等了一整晚都沒接到通知,法官直接開庭裁定交保,收到通知,一度還誤以為是愚人節惡作劇,事後提出抗告,怒控北院程序瑕疵。
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:「原本法條是說檢察官"得"到庭,意思就是說檢察官愛來就可以來,愛來不來這樣子,我們認為這樣子的話,某種程度是喪失檢察官,在程序裡面要負舉證責任。」
北院在凌晨四點收到聲押書,六點到七點這段期間,法警多次打"總機"無人接聽,等到七點半,還是聯絡不上檢察官,法警跑到北檢求援,也沒得到幫忙,一小時後,法官就裁定,鄧文聰"1千萬交保",特偵組痛批北院疏失。
台北地院庭長賴劍毅:「法院已經積極做通知了,因為我們訴訟法的規定,本來檢察官是"得"蒞庭,他不是一定要到庭。」
聲押庭檢察官是否一定要到,法律上沒有強制規定,但特偵組已經註明要出庭說明,北院卻沒注意到聲押書上的專線,檢院雙方溝通出問題,導致被告輕易交保的烏龍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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