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黃昕晟 邵鈺敏 SNG
三年前太陽花學運,323占領行政院案,北院昨天一審宣判,襲警、破壞公物的11人有罪,但涉嫌煽惑他人犯罪的魏揚等8人,獲判無罪,藍營立委質疑,出一張嘴的大哥喊打喊衝沒事,後面小弟行動被判刑,這樣的判決標準未來恐怕造成更多抗爭,不過學者葉毓蘭認為,11人判有罪也突顯出"公民不服從"必須遵守法律。
衝進行政院氣氛火爆,太陽花學運323占政院案,北院一審宣判,因煽惑犯罪被起訴的魏揚等8人,被認定只有呼口號激勵士氣,獲判無罪,但其他襲警,破壞拒馬的11個人,包括黃茂吉、許順治,遭判3到5個月可易科罰金。
國民黨立委柯志恩 :「這個判決就完全驗證了一句話,就是帶頭喊打的這樣的一個大哥,就是出嘴的無罪,然後呢出手的小弟就是有罪,所以大家一定要認清楚,未來如果要從事這些運動的話,要當大哥,而且我覺得這個判決,其實影響最大就是,我們整個司法的價值。」
國民黨立委李彥秀:「未來會有更多公民團體,對於民進黨的執政如果不滿的話,那用這樣的方式去侵入公署,是不是會被判同一個標準,我覺得這個在判決上的邏輯,事實上是互相矛盾的。」
藍營立委狂酸,質疑兩套判決標準,恐招致更多問題,拿318占立院為例 ,法官罕見引"公民不服從"原則22名被告全脫身,但占政院11人被判有罪,等於提醒要民主也要法制,"公民不服從"並非學運護身符。
警大副教授葉毓蘭:「接受程度比較高一點,因為至少可以看到這個法官,他還是審情度理,慢慢的在所有的罪證事證裡面,慢慢的去勾稽出,這個不管是從犯意動機面,跟結果上面來審酌。」
攻占政院判決出爐,行政院表示尊重司法,11人被判有罪,藉機突顯"公民不服從",還是得遵守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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