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綜合報導
曾經在八八風災中昏倒在災情中心的,前消防署長黃季敏,四年前被查出利用職權收賄又洗錢,遭到檢方起訴之後,台北地院經過四年來的審理,
定他涉嫌14項罪名,犯罪所得超過兩千萬元,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,讓原本的消防英雄,成了最貪署長。
前總統馬英九:「多保重多保重,不要說話。」
前消防署長黃季敏八八風災,一度累到昏倒,前總統馬英九,還特地前往醫院探視,當時他還被封為"消防英雄",卻在三年後傳出收賄弊案。黃季敏家中和辦公室保險箱,被搜出多達20多塊金磚金條,總重20公斤市價3千萬,雖然無法確認購買黃金的錢,和不法所得有關,但也讓外界見識到,"黃金"署長雄厚財力。
記者:「署長可不可以講一下黃金,有沒有金塊啊。」
涉嫌拿救災救命器材標案,向廠商收賄,黃季敏貪汙案審了五年,如今被依9個收賄罪2個洗錢罪,2個圖利罪和偽造文書罪,刑度加總共判121年2月,但法官考量他是連續犯,合併執行18年。
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廖建瑜:「導致我們政府的威信,以及機關的形象喪失,破壞人民對於災防公務的信賴。」
而索賄手法,黃季敏先是向哥哥洩漏標案底價,哥哥私下找廠商投標,包括搜索燈,遠距無線電,直昇機派遣監視系統等九個標案,說好以黃"四成",哥哥廠商加起來六成,以4:2:2:2比例索取回扣,黃季敏涉嫌,收賄2076萬。遇到大型災害,就會出動的現場通訊救災指揮車,更被查出黃季敏涉嫌在指揮車,和救災專用衛星通訊採購案中,圖利台標公司高達2.3億,法官罕見重判他18年,也出乎律師意料。
黃季敏委任律師張靜:「聽到這個判決深表意外,意外的部分是我們認為說,這個案子起訴就有非常非常大瑕疵。」
黃季敏涉貪遭判刑,昔日消防英雄,成了最貪署長,實在諷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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