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張春華 王書泓
前立委蔡豪因為夫妻不睦,多次鬧上新聞版面,這回因為欠稅1433萬,被法務部列為禁奢名單,屏東分屬公告民眾如果發現蔡豪單筆消費超過2千元,進高消費場所消費,搭計程車、高鐵、飛機,或每月生活費超過一萬八千元,都可以拍照拍影片檢舉,如果查證屬實,檢舉人可獲得,最高一百萬元獎金。
深夜大樓外吼叫,還搭帳篷,他是前立委蔡豪,因為夫妻感情不睦,到太太屏東縣議員,宋麗華住家外大鬧,最近又因為,積欠大筆稅款,二度被開出禁奢令,檢舉獎金,最高100萬。
民眾:「本來應該就要檢舉了。」
民眾:「會耶,奢侈真的不好。」
根據禁奢令,蔡豪欠下1400段綜合所得稅,禁止單筆消費2000元以上,進出高消費場所消費,搭計程車(圖)高鐵(圖)航空器(圖)也不能借貸他人2000元以上每月生活費不能超過18000元,違反就能檢舉。
只要查證屬,當事人管收 ,並且清償欠款 檢舉人最高獲得100萬元獎金。
法務部屏東分署行政執行官劉芷穎:「檢舉的話事證要比較明確了,比如說是搭計程車了,可能拍到上下計程車了,或者搭乘高鐵的情形。」
被列為禁奢對象了,甚至看到蔡豪搭計程車了,最高就有一百萬獎金了,對此蔡豪低調說,他以前就被列禁奢戶了,現在再來玩一次,「沒什麼意思」。也對欠稅有細節認定有爭議,目前仍透過行政訴願處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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