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張道詠 顧上鈞
勞基法在民進黨強勢表決下草草通過,新版條文內容規定,未來勞工如果加班,雇主可以不付加班費,改用補休代替。勞團就質疑,這根本是獨厚資方的條款,加班費恐怕從此會走入歷史。
超商店員:「歡迎光臨!」
萬能的超商店員,什麼都要會,平常工作已經夠辛苦,但在新版勞基法通過後,以後廣大勞工要加班,可能沒有加班費。
國民黨立委蔣萬安:「民進黨跟勞動部突然丟出一個,讓資方可以不給付加班費後門,這樣一個修惡條文,說交由勞資雙方協商、這是給資方彈性,蔡英文總統跟賴清德院長你們要負全權的責任。」
新版勞基法,勞工如果加班,可以跟雇主協商要拿加班費還是換取休假,補休則以1:1的方式計算,也就是說,加班一小時、得到一小時的補休,勞工聽了直呼不划算。
服務業員工林先生:「影響當然很大啊!錢啊!有些人需要加班來賺錢啊,你說補休又沒錢,如果薪水夠高我願意啊,可是薪水又不會高,誰會願意?」
不僅如此,要拿錢還是要休假,法律規定一切由勞資協商,但勞團質疑,弱勢的勞工要跟雇主談條件根本不可能。
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:「在現在台灣職場上,勞資嚴重不平等的情況底下,所謂由勞資雙方議定,最後一定就是變成勞方被決定,他最有可能的結果是,他既也領不到加班費,他也沒辦法補休。」
勞動部表示,加班時數換補休,相關內容會用施行細則處理,其中國營事業、交通運輸業與醫療院所將在3/1號勞基法施行後,開始配合嚴格的勞檢、保障勞工權益,但在一切配套還沒完備的情形下,勞工的未來全部寄託在虛無飄渺的規劃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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