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陳時煉 顧上鈞
口譯哥趙怡翔赴美擔任政治組組長,引起各界撻伐,但外交部長吳釗燮仍然護航到底,還堅稱一切合法,不過實際調閱相關法規,卻發現外交部有三大違法,包括法律明白規定,聘用人員不能擔任有職等的職位,駐外人員要有考試資格,而且組長屬於法定職缺,吳釗燮卻聲稱不在正式編織內,可見趙怡翔的任命,不僅社會觀感不佳,在法理上也有諸多漏洞。
外交部長吳釗燮:「趙怡祥的任命,是一個非常合理的決定。」
外交部長吳釗燮親自背書,保證口譯哥任用完全合法,但詳細調閱法規,卻發現外交部有三大違法,首先是「聘用人員聘用條例」,聘用人員不得兼任有職等的職務,各機關法定主管職位,不得以聘用人員充任之,而口譯哥恰恰就是聘用人員。
外交部長吳釗燮:「你要一層一層爬上去,才會爬到這個位置,我想這是過去的例子,希望能夠用人的部分能放寬,能夠有外部注入活水的機會。」
言下之意,就是口譯哥擔任的政治組組長,不在正式編制之中,但「外交部駐外代表組織規程」明白指出,組長為簡任或薦任,分明是外交部法定職缺,而「駐外外交人員任用條例」第三條,則明確規定駐外領人員得具有考試資格,並且得在外交部派駐外機構,擔任薦任職務滿三年,這些經歷口譯哥也通通沒有,吊詭的是口譯哥的編組表,外交部竟然設為「機密文件」,不只一般人不得檢視,就連考試院、銓敘部等府機關,也都不得參閱。
前駐紐西蘭代表介文汲:「你怎麼可以用人不透明不公開,你又不是國防部情報局,你越不願公開,你就越顯示說其中有鬼。」
東吳大學法律教授胡博硯:「適不適合讓一個機要人員,去做事務官的工作,因為我們的機要人員任用辦法,其實規定機要人員,不能擔任各級主管,這樣其實讓大家覺得名不正言不順。」
口譯哥爭議早已不是社會觀感問題,而是白紙黑字的法律問題,民進黨公然違反規定,將國家辛苦建立的文官制度破壞殆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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