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彭志明 許昱文 吳芃鋅
纏訟22年的廢土案,二審宣判大擬轉!苗栗縣長徐耀昌,二審獲判無罪,他在21年前在擔任頭份鎮長時,同意廢土業者申請,將廢土倒進頭份垃圾場,涉嫌圖利業者高達1291萬,台北地院一審判處九年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六年,但高等法院結果逆轉,改判無罪,這個結果也讓徐耀昌說,終於放下心中大石頭。
恭喜聲不斷,苗栗縣長徐耀昌終於笑了,因為纏訟22年的司法案件,判決大逆轉,二審無罪,徐耀昌痛批 當年一審判決 根本是大烏龍。
苗栗縣長徐耀昌:「說實在的我們沒見過一顆泥沙、沒有拿人一毛錢,更沒有喝過花酒,吃過一頓飯,莫名其妙檢察官起訴,一審也是烏龍的判決。」
22年前 徐耀昌擔任頭份鎮長時,被指控,放水核發棄土證明,圖利業者高達1291萬,一審依圖利罪,被法院判處九年刑期,官司纏訟10多年,二審宣判改判無罪,結果大逆轉,徐耀昌說 心中百感交集。
苗栗縣長徐耀昌:「20幾年了,真的很煎熬,心中的大石頭放下來了。」
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連育群:「不能因為被告包姓男子等人事後憑藉鎮公所所發函文,與自行製作不實之文書,作為棄土證明文件 對外販售牟利,就認為頭份鎮公所公務員在承辦的時候具有圖利的認識。」
案件纏訟期間,徐耀昌 歷經九合一大選,當時還被放話,將在選前宣判,上星期更傳出 二審有罪定讞,假使真如外傳所說,徐耀昌被停職,蓋由副縣長代理,但如今 二審宣判結果 大翻盤,讓他順利保住官職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