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郭先揚 邵鈺敏 SNG
法律規定,判刑超過三年以上的刑事案件,一定要有辯護律師,這是律師基本常識 ,但律師出身的行政院長蘇貞昌,卻批評要為"陳同佳案"辯護的律師陳長文,或他所屬的律師事務所是"魔鬼",陳長文投書反擊,反諷按照蘇貞昌的標準,22年前為"陳進興案"辯護謝長廷,難道也是魔鬼????
行政院長 蘇貞昌(2019.10.25):「原來早在幾個月前,馬英九的"密友律師"已經到香港,為港府反送中解套來擘劃。」
蘇揆口中的"馬英九密友律師",就是在指涉陳長文,陳長文投書平面媒體反擊,表示過去一年,根本沒去過香港。
行政院長 蘇貞昌:「最典型的詭辯,他本人沒去,他的律師事務所辦這個案子。」
說詞反覆,蘇貞昌硬拗,但陳長文要反問"蘇律師",可還記得殺人罪屬於"強制辯護",什麼時候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,竟成了"魔鬼",依照蘇貞昌的標準,那22年前這位民進黨天王律師,所做的事情....
陳長文舉白曉燕命案為例,指謝長廷當年答應為"陳進興妻子"辯護,難道謝長廷也是蘇貞昌口中的"魔鬼"嗎?
行政院長 蘇貞昌:「馬英九的密友的律師事務所,是台灣何其大的律師事務所,收費何其高的律師事務所,竟然會辦一個陳同佳這種案子。」
蘇貞昌死咬陳長文,以及陳長文所屬的理律事務所不放,不過《刑事訴訟法第31條》規定,判刑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案件 ,一定要"強制辯護",同樣律師出身的徐國勇,反而收起大砲,講話支支吾吾。
記者:「陳長文當律師有不妥嗎?辯護律師?」
內政部長 徐國勇:「啊我我我...我不...我不...評論這個...這個律師事務所的事情啦。」
民進黨兩套標準不意外,謝長廷能為"陳進興案"凶嫌辯護,自豪人權律師,其他人要替"陳同佳案"辯護,就成了蘇貞昌眼中的"魔鬼律師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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