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董佑駿 李依庭
聽證會鑑定人廖福特:「對於過度集中特定人物,報導失衡。」
10/26號中天換照聽證會,多位鑑定人以"缺乏多元"為由,建議不應該給予換照,NCC號稱獨立機關,依法行政,但何謂"多元"?"法律"上卻沒有定義。
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:「如果還用多元的要求,要求每一家電視台,一定要把所有的政治意見都呈現出來,這個反而是另外一種限制媒體的自由,以NCC對某一家電視台,用你太偏"韓流"來處罰,或者不給換照,那你對別家電台要用什麼標準。」
學者直指,各家新聞台都有其政治立場,如果拿此來當裁罰依據,又沒有法律撐腰,是有失公正性。司法院前大法官陳新民更指出,一個國家對執照的管理,應是注重審查期間表現,是否有嚴重違規或違法,如果無重大違法,應採定期審查,"而非定期失效",否則就沒有所謂百年事業了,強調"依法行政"重要性。
律師劉韋廷:「從來沒有一個條文限制,是如果你報導特定的政治人物,那就因此它就可以拒絕核發給你換照,每個電視台自己,針對這些政治人物,也可能都有多跟少的狀況啊,新聞自由他最大的防線。唯一的界線,就是在法律的規定,那今天只要沒有牴觸法律,你不能夠用你的行政機關自己認為的感受,認為合理不合理,來做一個換照許不許可,這樣的一個判斷,這樣其實是違反法律,也違反了新聞自由。」
NCC遭批評,審查缺少法律依據,就想為中天新聞台扣帽子,獨立機關的中立形象,恐怕毀在自己手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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