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彭以德 李珮瑄
難道全民查水表大時代,真的來了嗎,自嘲已成被告專門戶的,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,黃士修驚爆查水表關鍵,來自"這個人"
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:「我就收到一些線報,通風報信,他們說很明顯的,從2018年民進黨敗選,然後2019年初,蘇貞昌院長上任之後,中央交辦的,社維法案件暴增,他們有去比對過數據,很明顯的林全在當院長,賴清德在當院長的時候,都沒有這樣的情況,真的是從蘇貞昌,當院長之後才發生,那這種中央交辦的案件,他們基層其實也很無奈,因為其實都不會成罪,因為社維法規定說,你散布謠言,且要造成社會的恐慌,影響社會安寧,目前的法官都還算是,有扛住政治壓力,大多數都是裁定不罰」
黃士修透露,有深喉嚨向他爆料,違反社維法案件,這兩年間大爆量,為了"不被社維",中天新聞也掌握實際數字,從2011年至今,十年來警察機關移送,違反社維法案件,就在2019年突然從2位數,一躍成為3碼數字,就這麼巧 ,2019年初,蘇貞昌接任行政院長,而2011年到2018,8年來總共也才移送72件,相距甚遠,2019年直接多1倍,今年更足足增加3倍,但其中法院判定不罰,都高達7成,這才明白原來社維法,是雷聲大雨點小
國民黨立委葉毓蘭:「在很多法律裡面,都把所謂的打假,都已經入法了,本來我們是有一個,社會秩序維護法63條-1,這2年被(濫用) 濫用,真的濫用 ,(而且無限上綱)對 無限上綱,他們主要的效果,就是要來恫嚇 就是說,好吧 你愛講話我就讓你知道說,你愛講話就要負責,(我讓你寒蟬效應),就是讓你知道說,以後還是少講為妙」
原本被嘲諷,查水表最佳利器,看來社維法不夠有力,似乎更激發了,執政黨的想像力
以核養綠公投發起人黃士修:「可能是因為法官都裁定不罰,所以中央政府就覺得說,好哇 這社維法,用起來太不方便了,所以我們要訂一個新法,這個新法就是所謂的,食安法第46-1條,這條是什麼時候訂的呢,你以為它是一條舊法嗎,不是 它是在2019年,5月的時候才訂的,請問2019年5月的時候,我們在幹什麼,全台灣社會在炒總統大選,我們當時沒有注意到,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,偷偷的通過這一條,不知道要做什麼,反正食安法嘛,對嘛 食安謠言,這個確實要重罰嘛,就糊里糊塗就通過了,現在我們知道了,喔 原來就是為了今年,開放萊豬來鋪排啊,你只要批評瘦肉精,你就是散布食安的不實謠言,你只要散布不實謠言,我就把你關3年,原本社維法關3天,現在食安法關3年,所以這有多可怕」
理由看似很充分的,食安法修法,散播有關食品安全謠言,或不實訊息,若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,將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,而這個法 ,正是告發蘇偉碩的根據,台灣是否正一腳,踏進綠色威權,言論自由,一張張傳票,無法實現民主真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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