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\謝泓儒 徐國豪
大咖子弟兵林智間和鄭文燦,台大碩士論文被認定抄襲,撤銷學位,指導教授陳明通卻安全下莊,還爽領月退俸6.5萬,甚至喊冤,這是世紀大冤案,台大校長卻說因為沒法源依據,不是霸凌性侵學生,所以不能解聘。但攤開《教師法》第14條第1項第11款,明確寫到 "行為違反相關法規",經學校或有關機關查證屬實,有"解聘"教師之必要,那校長到底在幹什麼。
學者 施正鋒:「台大老師,沒有人出國留學過嗎?這個校長是無能到極點,孬到極點,(為何)陳明通可以這麼囂張,可以有退休金,還一付好像是一個千古的冤案,得了便宜又賣乖。」
前立委 李勝峰:「(學生)在學校裡面作弊,就是退學,老師作弊,當然是解聘。」
更誇張的是,學界呼籲台大公開林智堅、鄭文燦和陳明通,"三人的審定調查報告書",台大校長卻說沒必要公開,各界質疑,台大為何幫權貴抄襲掩蓋事實,為何把審查列為機密。
國民黨立委 鄭麗文:「(陳明通)拿共通的論文給大家抄,有追回他以前的薪水,就已經很客氣了,結果他現在還可以爽領退休金,審議紀錄還不敢公開,怕得罪誰,當年的蔣介石,台大校長都敢得罪了,那現在的民主時代,你不敢得罪當道,連陳明通這種爛咖,都不能夠拿出台大應該有的水準,應該有的標準嗎?」
當陳明通說是大冤案,引爆民怨反彈,台大校長陳文章才出面要陳明通道歉,學者砲轟裝模作樣。
學者 施正鋒:「是因為社會在罵的時候,他(陳文章)才出來說陳明通要道歉,台大校長你是有權力的,是搞什麼東西,難道你的權力,就是在分封大臣嗎?還是因為你是最孬,所以大家推你當校長,好好檢討吧!台大人。」
因為陳明通帶頭抄襲,讓台大受汙名淪為學店,台大校長百般扭捏隱藏,難道是要讓台大校譽,被權貴踩在腳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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