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郡 呂玠鋆
行政院反國會改革法,大動作聲請釋憲,學者痛批這於法不合,根本違憲,也喊話大法官不應該受理。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更怒轟,是不是只要賴總統覺得不對,就都不用守法,難道中華民國法律,只要跟賴總統牴觸,通通無效嗎?
國會改革法已經正式生效,從總統府到行政院,全都提暫時處分和釋憲,但這些舉動讓網友氣炸怒轟,到底禁止官員說謊,禁止藏資料、貪污,哪裡違憲?
民眾黨主席 柯文哲:「這就很奇怪,意思是說,"中華民國"的法律,與"賴清德"牴觸者無效"無效",他只要去覺得不對,就聲請釋憲,(結果)還沒出來之前,完全不要遵守,"那就更奇怪了 ",人家通過的法律,那你都不用遵守,都不用遵守?」
雲科大科技法律所教授楊智傑就分析,憲法增修條文寫明,若覆議不通過,行政院院長就該接受決議,痛批行政院聲請釋憲的動作,本身就已經先違憲,更有憲法專家喊話,大法官不應該受理。
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廖元豪:「如果依憲法訴訟法,"行政職權"這四個字的要件,(大法官)現在不該收,總統也還沒有去國情報告,行政院任何官員,也都還沒有要去立法院,要因此備詢或要被裁罰,所以你還沒有行使職權啊!那沒有行使職權,為什麼可以申請呢?」
但總統賴清德依然堅持,國會改革法案不能過,因為許多企業、商會都關切,法律實施後商業機密會不保,在野黨砲轟,根本是在說謊恐嚇人民。
民眾黨主席 柯文哲:「民進黨政府自己還在造謠說,這個會侵害老百姓的"隱私","營業秘密",別人說就算了,怎麼連總統都這樣,那不是總統自己帶頭在"造謠"嗎?」
諷刺的是,政府弊案都還沒能好好撤查,駐美代表俞大雷就先被爆出,濫用國家公帑,甚至大方承認自己有用公務車,帶全家去賞櫻,更理直氣壯反問記者。
駐美代表 俞大 VS 記者(2024.6.26):「呃!我們有去看過櫻花,但是是在市區就這樣子,是用公務車去看櫻花,(這個是可以的嗎?)妳,沒有坐過公務車,沒有坐過公務車,順便把你送回家嗎?(我沒有坐過公務車)」
當大官連濫用公務資源,都如此理所當然,綠營執政下的藏污納垢,不知有多少還沒被挖出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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