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綜合報導
在廢除死刑的輿論呼聲下,法官要不要判罪犯死刑,往往要再三審度考量。去年一月有個案例,先生才剛和妻子新婚不久,就因為懷疑經營卡拉OK店的妻子和客人互動太頻繁,把妻子一刀刺死。法官估念嫌犯已經55歲,又是一時失去理智,不但沒判他死刑,也沒判無期的30年,只判了他15年,但卻引來死者家屬判太輕的不滿批判。
新婚9個月夫妻經常玩到哪拍到哪,只是先生卻疑似吃醋打了太太,甚至還鬧出人命,不滿妻子經營卡拉OK工作,得和男客人互動頻繁,男子喝悶酒加上違反保護令,要求太太撤告不成,竟在卡拉OK店當眾刺死太太行兇第一時間,旁人還向他大喊不要,兩度猶豫的他,最終還是狠刺妻子七刀,接著自殘3刀,送醫後男子保住一命,但妻子卻是回天乏術。
後來男子在法庭說案發當時片段失憶,直到回神看到血才知道鑄下大錯,法官則認為他企圖同歸於盡良心未泯,加上非預謀,未達判死程度,如果判他無期最快30年後才能假釋,到時也已經85歲,恐難活著回到社會,有違刑罰教化矯正目的最後輕判15年定讞,判決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只能留給社會公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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