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郭先揚 邱聖雯
考試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,丙等比率訂為1%到3%,10年得到3丙就淘汰;若以1%計,每年至少2700名公務員會吃丙。只不過外界質疑,一年前考試院長關中,才堅持丙等要3%才能改革的看法,現在似乎有了彈性空間!
號碼牌跳不停,公務員個個埋首電腦前,不敢怠慢,年終荷包有多少,就靠"考績"分高下,而喧騰多時的,考績法修正草案,考試院版終於出爐。
明訂優、甲、乙、丙、丁5個等級,優等掐在5%以下
甲等和優等比率,合計不超過65%,最要繃緊神經的丙等,訂在1到3%,影響人數至少2700人,況且公務人員10年內,3次丙等就得資遣或退休。
銓敘部長張哲琛:「當時在司法法制委員會,就把丙等比例調整到1至3%,最後到底是1到3%,或者3%,或者1%,這個法案已經送到立法院去。」
敏感的考績丙等比例,考試院把球,丟回立法院審議,只是回顧一年多前,考試院長關中,才堅持要hold住,考績丙等,3%這條紅線,怎麼當初的"改革",現在有了彈性空間?
民進黨立委陳亭妃:「關中那時候信誓旦旦,說一定3% 誰講都一樣,現在為什麼調整到1至3%呢?這到底是由誰來急轉彎。」
國民黨立委丁守中:「關院長(當時)主張是3%的,我到現在還是支持他的。」
明令考績吊車尾的公務員,吃大丙,對提升行政效率,或許有很大助益,但考績丙等限制1-3%,就怕效果不佳,到時候只剩1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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