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龔裕德 張峻棟
費用算誰的?在越南工作的吳先生,返回台灣賣車,不料在過戶後,同步終止車上的eTag,卻在回到越南後又發現,過戶當天衍生出「167元」的過路費,客速遠通近一週,也不見回應。投書中天新聞後,查證結果,遠通電收證實是「eTag終止和車籍監理資料未同步」,造成扣款失誤,向舊車主吳先生致歉。
記者:「車籍資料辦理過戶,舊車主所使用的eTag終止之後,事後卻又產生費用,你有想過,這筆費用,算誰的?」
投訴人吳先生,在遠通網站,查到一筆167塊錢的通行費用,但他說,他的車沒走國道,不算他的。
吳先生在2月7日當天,將車輛過戶賣給別人,隨即終止車上eTag,不再使用,但新車主在當天又申辦新的eTag,把車從中部一路開回南部,最後衍生的費用,居然全算在,舊車主,吳先生的身上。
遠通認了,扣款出包,不過投訴民眾,在遠通網站,意外查到這一筆過路費用,里程計費,有所謂「交易日期」和「扣款日期」這兩個名稱,用路人,真的搞得清楚嗎?
記者:「假設,2月17日這一天開車上國道,即時查詢,會出現「交易日期」的費用,不過2月17日當天走國道的計程費用,會在三天後,也就是2月20日這天才會扣款,這叫做「扣款日期」。」
就算費用如何計算,搞清楚了,不過吳先生在2月12日發現異常,立即投訴,但在六天後,還是沒有獲得高公局或遠通電收的回應。
遠通電收發言人周世惠:「對用戶抱歉,讓他在國外擔心車籍辦理過戶,跟著貼在車上eTag,終止或重新開通,資料沒有做到無法接軌,造成扣款失誤」
莫非民眾辦理車輛過戶,得直接換掉車牌,才能避免這樣的扣款問題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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