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劉世緯 周瑜茹
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、杜麗莊夫婦,遭最高法院依《證交法》背信罪,將2人重判7年4月徒刑確定,夫妻倆將入監執行。
兩人遭指控利用元京證券,大量買進元大投信股票,將元大的結構債4.4億損失,轉嫁到元京證券。北檢已啟動「防逃機制」確保2人到案執行,已經限制出境出海。對於這樣的結果,元大代表律師表示遺憾。
官司纏身,已經70多歲的馬志玲,與妻子杜麗莊,多次親自出庭抗辯。去年高院,依違反證交法的背信罪,判兩人各7年4個月,他們不服提上訴遭駁回,全案定讞,得入監執行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。
元大委任律師陳彥希:「元大是馬先生一手創立起來的,很難想像創立人,會為了今天這一個小的金額,來損害自己一手所辛苦創立的公司。」
馬志玲夫妻,遭踢爆2004年,涉嫌利用,旗下上市公司元京證券,大量買進元大投信股票,將元大結構債損失,轉嫁到元京證券,害元京損失4.4億元,股東權益遭受極大損害。 當時元大持有,面額276億的結構債,為避免後續損失,先處理48億,並隱瞞損失必須由股東承擔,導致元京證券,2005年"增資元大",股權暴增到83%,之後元大再出清結構債,4.4億損失,由元京證券承受,隔年金管會發現,移送法辦 。
元大委任律師陳彥希:「從整個卷證事實看來,我們元京證,在當時結構債整個操作過程,最後包括元大投信股權收受,整個結果是獲利的,並沒有遭受任何損害。」
馬志玲遭起訴後,還曾自爆罹患失智症,並多次向法院聲請,停止審判,但經過醫院診斷,加上他還能替自己喊冤,聲請未被理會。
集團創辦人,夫妻倆判刑定讞,確定得鋃鐺入獄,風光不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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