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邱子玲 陳正茂
現在房價進入盤跌,不少民眾逢低出價買房,如果看到喜歡房子想議價,有房仲會希望買家,拿總價1%當作斡旋金,不過就有民眾看上一塊10多坪土地,後來出價450萬,拿出10萬斡旋金之後,發現房仲議價速度很快,懷疑自己是不是買貴了,而且斡旋金合約書上坪數也不對,後悔不買了,斡旋金被沒收5成,買貴了,到底如何拿回斡旋金,請看我們的報導。
趁著房市進入盤跌,不少民眾都想逢低買進,不過如果想買談到理想價格,就得簽約付斡旋金 。
一但買方掏出錢後,反悔不買,恐怕就得損失這筆錢,在雲林就有個買家看上一塊10多坪的土地,合約附帶條款寫明,沒有貸到八成就不買,以及出價450萬元,並且要付出10萬斡旋金,最後買家拿出斡旋金之後,房仲立刻跟對方說屋主願意用450萬價格成交,讓消費者懷疑自己似乎買貴了,而且仔細看不動產買賣意願書,發現坪數比當初少三坪,最後決定不買 ,10萬斡旋金因此被沒收5萬元。
房仲:「不動產買賣意願書,也就是這一個,也就是你用現金支票或本票,換言之就是我們所謂的斡旋金。」
買房下手前要付斡旋金,最好要再檢視不動產買賣意願書上的坪數細節,還要做功課了解市面上行情,如果真的認為買貴了,就要用實價登錄舉證自己是真的買貴,有機會拿回斡旋金。
房仲陳泰源:「他少了三坪土地的話,那這從頭到尾就不算數了,從頭到尾就不算數了,就沒有什麼賠不賠的問題了,但是問題是你要舉證,要舉證仲介真的當初,把錯誤的坪數報給你。」
房價開始進入空頭,買房要懂撇步,一定得勤做功課,要付斡旋金前想清楚,以免最後買房不成,先繳學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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