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吳嘉文 陳正茂 邱子玲 陳乙杉
現在房價進入盤跌,不少民眾逢低出價買房,如果看到喜歡房子想議價,有房仲會希望買家,拿總價1%當作斡旋金,不過就有民眾看上一塊10多坪土地,後來出價450萬,拿出10萬斡旋金之後,發現房仲議價速度很快,懷疑自己是不是買貴了,而且斡旋金合約書上坪數也不對,後悔不買了,斡旋金被沒收5成,買貴了,到底如何拿回斡旋金,請看我們的報導。
拿出5萬元現金當作斡旋金,希望房仲能跟屋主議價到自己理想價格,趁著房市進入盤跌,不少民眾都想逢低買進,一旦看到喜歡的物件,想議價就得簽約付斡旋金。
看房民眾:「斡旋的期限,還有金額,還有就是看標的物有沒有寫對。」
通常斡旋金會是總價的1到2%不等,要付出這筆錢之前,得仔細檢視不動產買賣意願合約,在雲林就有個買家看上一塊10多坪的土地,合約附帶條款寫明,沒有貸到八成就不買,以及出價450萬元,並且要付出10萬斡旋金,最後買家拿出斡旋金之後,房仲立刻跟對方說屋主願意用450萬價格成交,讓消費者懷疑自己似乎買貴了,而且仔細看不動產買賣意願書,發現坪數比當初少三坪,最後決定不買 ,10萬斡旋金因此被沒收5萬元。
一般來說只要沒有買賣合約,斡旋金是能全數拿回來,不過買房下手前要付斡旋金,最好要再檢視,不動產買賣意願書上的細節,也得了解市面上行情。
房仲許志豪:「買方如果今天意願書已經轉成訂金,或者轉成不動產買賣的合約書,那就拿不回來了,只要買方反悔就拿不回斡旋金了。」
房價開始進入空頭,買房要懂撇步,一定得勤做功課,要付斡旋金前想清楚,以免最後買房不成,先繳學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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