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李鴻杰 林閔榛
為了不讓童星超時工作,立法院三讀通過"勞基法"修正案,明定15歲以下童工,一天不能工作超過8小時,一周也以40小時為限。否則雇主將處以,6個月以下徒刑和30萬元以下罰金,許多星爸星媽們聽到消息,都表示支持,但他們也提到,要保護小朋友的權益,還是要靠家長經紀公司,雙邊配合。
拿著大玩偶,在攝影棚跑來跑去,還不時摸摸鼻子,扮鬼臉,雖然才下課就跑通告,但剛錄完節目的喬喬,照樣精神百倍,活力滿點。
上節目就像玩遊戲,當然不會辛苦,尤其喬喬年紀小,不能太操勞。
喬喬爸爸:「該吃飯該睡覺的時間,什麼的,都留的很好,所以他都從來不覺得累。」
不見得每位星爸星媽,都這麼體貼,為了確保,每個童星都能像喬喬一樣,開心工作,立法院三讀通過"勞準法"修正案,未來15歲以下童工,日工時不能超過8小時 ,每周40小時為限,假日也不能安排工作。雇主如果違法,將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併科罰金30萬元。
網路紅人喬喬爸爸:「法令歸法令,但其實小孩子需要什麼,爸媽自己最清楚。」
童星樂樂媽媽:「有規定就是好事,不過最主要就是希望雇主,能確實遵守,因為在我平常的經驗當中,看到很多小朋友的家長,其實他們是不敢反應,就擔心反應了,可能角色就被換掉。」
童星表演,票房保證,但有時候拍起戲來,沒日沒夜,工作超時,也是家常便飯。未來法律明定規範,還得家長和雇主,相互配合把關,才能落實,童星保障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