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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‧流行
2012.10.06 【中天新聞】特賣不保1800
認特賣DM不理保固卡?消保官:業者應負責
記者/楊忠聖 侯正倫 周瑜茹

台北市有一名劉先生,收到朋友送的機械錶,後來發現時間變快,送原廠維修,但業者表示,這款錶是特賣商品,不在保固範圍裡,消費者必須負擔將近一萬塊維修費,但保固卡上卻清楚註名保固兩年,明明還在保固期內,業者只認當初特賣會DM不理保固卡,消保官說,業者必須負責。

做工精細的機械錶,從錶面、錶身到內部零件,每個環節都很講究,加上品牌知名度,一隻要價6萬多塊,特賣會三折後,也不便宜,花兩萬塊買特價商品,售後服務引發爭議。

去年底,劉先生收到朋友送的這款機械錶,用了半多年發現,快了一小時,把錶送修,店家說手錶"受磁",建議送原廠,發現必須換油、換馬仔跟快撥輪,要價9700塊,全部得劉先生買單。

消費者劉先生:「DM其實大家隨時都可以印,印出來大家就憑DM講話就好,我要保卡幹嘛,你乾脆不要給保卡就算了。」

消費者持有的保卡上,清楚寫著"兩年保固",還在保固時間內,而且沒註明"特賣會不適用保固卡",送修單也勾選,商品在保證期間,但送原廠業者卻是特賣品,不符合保固範圍。

業者:「照理講沒電池你要換給人家,你錶帶太長太短你要換給人家,我們統統上面(DM)已經明講,就是不是照理講的活動。」

儘管業者拿出當初特賣會DM,上面清楚寫著,商品不提供退換、包裝跟免費售後服務,但消保官還是認定業者要負責。

消保官邱家梁:「不管是否在特賣會買或者是在營業場所去提供這個保固卡的話,(業者)你要就買賣的物品去做保固的責任。」

提醒民眾,購買特賣商品,一定要注意保固卡上的排外條款,以及維修範圍等細項規定,以免引發爭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