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王家慶 張莘怡
由於台灣民眾習慣電信業者推出的上網吃到飽方案,出國後, 一不小心就會產生高額漫遊費,導致糾紛頻傳。NCC與消保處就在這個月1號發布,"海外漫遊上網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新措施",規劃出三大原則,限定電信業者收取漫遊費,最高不得超過5000元,額度接近5000元上限時,還得再次告知用戶,而用戶返國後也必須自動關閉漫遊功能,避免當冤大頭,收到高額漫遊費用。
看到自己的國際漫遊費用帳單,讓民眾痛批,電信業者根本就是搶劫,原來因為在國內,民眾習慣電信業者推出的"吃到飽"方案,出國後忘了關閉"漫遊功能",等到回國後收到高額帳單,才後悔不已。
通訊行業者林茂森:「系統業者沒有告知用戶,"吃到飽"方案只限於台灣,所以他(用戶)就拿到香港辦事情,就上網了,回來收到帳單,哇 38萬。」
就連通訊行業者也說,很容易跳進漫遊費的陷阱裡,曾經就有客人到香港玩了7天,忘了關漫遊,回台灣後收到帳單,竟然高達38萬元,讓他欲哭無淚。
學生吳先生:「就是沒有去關到網路(漫遊),應該是想要連店家的wi-fi,沒有用好,開到自己的網路,才會變這麼貴。」
為了防止類似漫遊糾紛再發生,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與消保處就在這個月1號發布,"海外漫遊上網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新措施",還規劃出三大原則。第一 用戶出國時的上網漫遊預設值必須是關閉的,事先要求才能開啟,還限定電信業者收取漫遊費 最高不得超過5000塊錢, 額度接近5000元上限時,還得再次告知,而用戶回國後,上網漫遊也必須自動關閉。再來就是對漫遊收費內容、標準.也需事先向說明清楚,取得用戶同意才能開啟。
通訊行業者林茂森:「(NCC)做這樣的規定,讓系統商主動告知,對消費者是多了一層保障。」
ncc公布新規定,限定電信業者在收取漫遊上網費用時,必須設定5千塊錢的上限,也提醒用戶,出國前一定要先打電話給電信業者,確定漫遊功能已經關閉,以免無緣無故多出了高額的國際漫遊服務費,卻渾然不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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