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吳嘉文 張凱喨 沈泳吟 李珮瑄
北北基民眾,昨天賺到一天颱風假,不過部分在桃園上班的臺北市民,就對放假標準,感到很困惑。颱風假各縣市不同調,讓跨縣市上班的通勤族,霧煞煞。不過根據勞委會規定,只要勞工的工作地、居住地,甚至上下班經過地區,只要有其中一處宣布停班停課,就可以獲得,颱風假,雇主也不能予以扣薪,否則將處2萬到30萬元不等。
豪雨折騰了一天,終於恢復上班上課,潭美颱風快閃,北北基民眾,賺到一天颱風假,不過在桃園上班的臺北市民,可就,笑不出來。
颱風假各縣市不同調,北北基20日晚間率先決定停班停課,桃園新竹一直到21日上午才宣布,放半天颱風假,台中、彰化、南投等,撐到晚間6點才放假,台南、高雄、屏東仍維持正常上班上課。各地放假標準不一,跨縣市上班的通勤族,要不要上班根本誤殺殺。
桃園上班臺北市民:「應該以工作地點為主吧,看哪邊時間比較長為主我覺得。」
桃園上班臺北市民:「因為你這樣子弄得話很亂,你沒辦法去,你要,公務人員要去統計。」
該怎麼放颱風假,根據勞委會規定,只要勞工的工作地、居住地,甚至上下班經過地區,只要有其中一處宣布停班停課,就可以獲得, 颱風假。
台北市勞動局長陳業鑫:「只要在勞工的住所地還有工作地,還有上下班必經的這個縣市,只要有一個已經宣佈,停止上班的情況下,勞工就有權利,這個停止 就是不出勤。」
也就是說,如果住在台北,要到桃園上班,依照北北基全天停班停課規定。即使桃園中午12點才停班,還是可獲得,全天颱風假,如果要從台北經過桃園到台中上班,只要居住地在台北宣布放假,一樣可放全天假。如果是從高雄北上洽公的民眾,即使你不到班,依照北北基放假標準,雇主並不能予以扣薪,或扣除員工全勤獎金,違者開罰。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專門委員黃維琛:「這違反勞基法22條的規定,那這樣的規定的話,都可以對雇主處罰,新台幣2萬元以上,30萬元以下的罰鍰。」
勞委會明文規定,只要工作地,或居住地,甚至上班要經過的縣市,有放颱風假,按照規定就能放假。雇主如果執意要員工上班,就能向各地勞工局檢舉,熟知自身,權益才不會吃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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