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洪襲禹 陳乙杉
台南一名女房客認為,房東一度電收5塊錢太貴了,比一般台電收費貴上2塊多,認為不合理鬧上法院。最後房東改回正常計費,其實不少學生都有類似經驗,一度電被收4到5塊甚至更多,台電說房東和房客間的契約關係,他們沒有立場可管,只能向消保官反映。
中天新聞記者陳乙杉:「很多人在外面跟房東租房子,會發現收到電費單,價格比外頭貴上一倍。」
像是以這張租屋電費單,用電117度 收費585元,等於一度電就是5塊錢,比正常台電收費,還要貴上兩塊多。在台南,就有女房客遇到相同情況,認為電價一度5元貴的不合理,鬧上法院,房東自知理虧,最後也改回正常計費,但其實不少學生在外租屋,都有類似經驗。
民眾:「我那邊租屋(一度電)四塊,(還是比外面貴)對,沒辦法啊 ,學生又不能不住,就是一度電五塊這樣算,(有說很貴嗎)很貴,但是很多, 大部份都這樣子。」
學生看到電價就頭痛,如果碰上夏天開冷氣,每個月就可能要繳千元電費。不過其實台電公告,出租套房屬於家庭用電,每度電大約2.1元到3.61元不等,若是房東超收電價,以契約關係來說,台電無法可管,但房客, 可以向當地消保官檢舉。
台電台南區營業副處長林謄安:「屬於他們之間契約行為,我們台電就不便干涉,如果房客覺得電價不合理,應該是向消保官申訴。」
避免房東超收電費,民眾租屋簽約可得先議價,免得荷包縮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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