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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活‧流行
2014.02.20
打工特休1200-勞動部訂公式 打工沒特休 罰僱主30萬
記者/李雅楹 陳欽順

國內40萬打工族休假爭議不斷,勞動部首次明訂,未來只要上班超過1年的打工族,也能像正職一樣休假,例如打工族每周上班21小時,是正職的時數一半,全年半薪病假,就能有正職,30天的一半,違反給假標準,僱主最高可罰三十萬元。

手搖飲料,一杯接著一杯,每天早上9點到6點上班,在飲料店工作一年多的,黃同學,今年23歲,目前就讀中華科技大學夜間部,企管系三年級,半工半讀,想多賺點零用錢,但突然家裡有事,想請假卻常被刁難。

打工族黃同學:「我也想那麼多假, 可是我們打工族,就是做多少有多少錢而已,那我們請假或是生病 就沒有錢拿。」

國內四十萬打工族,常常發現,有打工族請病假拿不到薪水,僱主也不會給打工族,特休假或喪假等,勞動部要修法,讓滿一年以上的打工族,休假能比照正職。

勞動部近日首次明訂,打工族特休假及婚、喪、事、病假計算公式,滿一年的打工族,如果每周工作天數與正職勞工相同。如果只是時數不同,特休假天數算法將比照正職,依年資不同,有七到三十天不等特休,例如打工族每周上班21小時,時數是正職一半,全年的半薪病假,就是正職30天的一半,如果離職這15天假,換算成時薪發給打工族。


便當店雇主傅老闆娘:「如果生意不好,請打工族那很辛苦ㄟ還要多付錢...而且如果不負責任覺得自己打工就不來上班,對正職的人也不公平。」

便當店雇主林老闆:「如果是調皮不會做那種,當然會讓他做10個月就走,知道有些業者他們會故意這樣。」

勞動部看到40萬打工族心酸,只是老闆多以開源當作指導原則,就怕新法施行後,雇主惡意對打工族裁員,修法恐怕還要更多配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