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陳欽順 林閔榛
台北一位賴姓高中生,拿下全國原住民運動會鉛球亞軍,獲得9萬塊獎金。卻因為這筆錢,被市府算進家庭收入,讓原本家境不佳的的賴家,收入突破承租國宅標準,被通知得要搬家。得知消息後,賴同學難過的和媽媽說,以後有比賽,也不敢拚命,就怕奪牌拿獎金,會害家人沒房子住。
整袋獎牌,一雙手都不夠拿 ,賴媽媽 ,講到寶貝小女兒,難掩驕傲。
賴媽媽:「比賽前四天腳受傷,但他還是去比賽了。」
就讀市立大同高中一年級的賴同學,馳騁田徑場,替北市爭光,102年她在全國原住民運動會上,勇奪鉛球項目亞軍,拿下9萬元獎金,卻被算入家庭收入,差點害家人被請出國宅。
賴媽媽:「去申請國宅資料,知道我們資格不符,小孩子獎學金的部份,我女兒就覺得很自責,也很憂鬱了幾天,和同學講說,我參加比賽, 得了9萬塊,害沒有地方可以住了。」
心疼女兒懂事,更氣制度僵化。賴同學一家四口,和北市府申請出租國宅,按照規定,家庭年收不得超過97萬,收入91萬的賴家符合資格,但加上賴同學的九萬獎金,就被北市都發局,判定失格,得交還國宅。
北市議李芳儒員:「它們是在懲罰我們的選手嗎?我們選手以後,去奪牌的時候,奪牌的那一刻,他們到底要不要拿到第一名,還是參加就好?」
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高文婷:「這樣的獎金,通案是都沒有算進去啦,(都發局為什麼不符資格單子?)這點我要問一下,我不知道你說什麼單子。」
北市都發局高層指出,運動獎金,不算家戶所得。但賴家人,確實收到,還屋通知 ,市府搞不清楚狀況,擾民 再添一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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