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呂龍生 周寬展
從去年開始,機車燃料費不再隨行照徵收,因此今年機車族都會收到一張機車燃料費繳納單!不過,車子被偷了22年,也早跟警方報失竊,竟然也收到繳納通知,讓台北市的潘小姐嚇一大跳,這種狀況還不只一起,公路總局說,這是因為當初報廢程序沒有完備。
買摩托車代步,不只要煩惱油錢,還得固定繳,行照費保險費,但若車子不見了,還收到繳費單,該怎麼辦?
投訴人潘小姐:「那個車牌號碼我非常陌生,我覺得超奇怪 我想了好久好久,才想起來原來是22年前,大學畢業的時候買的新車,買兩個月就報失竊了。」
仔細看繳費單上,明明註記22年前就報廢,現在居然得繳300元燃料費,繳了心裡很嘔,不繳又擔心逾期被開罰。
投訴人潘小姐:「我當然不想繳啊!,我已經報失竊了耶,而且我覺得我報失竊,應該整個程序就走完了吧,為什麼還要繳。」
只是民眾不必擔心,為了消失已久的愛車傷荷包,只要拿著繳費單到監理站 。
簽切結書報廢,或者拿著身份證行照,警方的失竊證明單,跟監理站註銷,就不必花一毛錢 。
公路總局局長趙興華:「他可能就是說,把機車拿給環保回收,或是機車失竊拿去報個案,但後續沒有到監理單位做一個回應,以致他的車籍一直還在。報廢失竊民眾忘了完成後面的程序 ,車籍還在就會收到繳費單。」
燃料費新制上路,公路總局統計,光上半年就有一百多萬人,發生類似情況,沒完成報廢程序的民眾,恐怕得親自跑一趟監理所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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