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陳嘉民 李雅楹
暑假檔期,一部部電影現正熱映中,周休二日和朋友相約, 一起來看場電影,過輕鬆週末,是個不錯的選擇,不過卻有民眾很不開心,因為他去了台北市某家影城購票,影城電子廣告看板上,清楚寫著,兩杯飲料還有兩份爆米花,只要570元,覺得很划算,可是拿到票之後,赫然發現,竟然只有一份爆米花,讓他覺得根本是被騙了。
心血來潮,來電影院看電影,買票時 看到雙人套票,兩杯飲料還有兩份爆米花,只要570元 覺得很划算,但是逛完街 殺完時間之後,赫然發現手中的電影卷,竟然只有1份爆米花,再度上前向櫃檯人員詢問,銷售員也只告訴他,只有附一份爆米花,讓他很錯愕。
民眾:「就上面寫的跟實際上,拿到不一樣阿,就可能會去問,那如果沒有辦法換的話,對影城的評價,會很差吧。」
民眾:「就感覺會很不好阿,可是還是會去問阿,對阿,就是有點廣告不實吧這樣。」
實際來到該家影城,在電子廣告看板上,已經看不到,寫著"雙人套票"的,電子廣告看板,而是換上了學生套餐,到底中間出了甚麼問題。
電影院業者葉馨文:「寫兩份那件事是我們這邊的疏忽,我們已經請影城經理下架,去做更改。」
電影院業者強調,電子看板上的組合確實有錯,售票處的紙本廣告才是正確的版本,技術上的錯誤, 才引起民眾誤會,不過消保官說 這樣的情況,消費者是可以要求賠償的。
消保官王德明:「業者就應該要依照他的看板,來給付消費者這樣的一個東西阿,那消費者就可以跟他(影城),要啊,就可以跟他們(影城)要東西,如果業者不給的話,你可以來申訴。」
消保官提醒,現在電影院常會提出各種不同的套餐組合,民眾購票前可以多注意多處廣告上的內容,發生糾紛 要準備好證據和業者提出要求,如果爭取不成可以和消保官申訴,爭取應有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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