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陳廣瑞
苗栗140縣道上,被民眾發現有一支測速照相機,竟然只是紙片,用來警示。但是9月底,紙片相機,卻升級成,雷射雙向測速照相機,裝設以來一個月,吸金300萬元,甚至有民眾一個月就收到8張罰單,抱怨應該要事先公告。但警方說,設立測速相機不用公告,依法執法。
就是這支測速照相機,一個月拍出1500張罰單,吸金300萬,讓居民恨的牙養養,但是3個月前,這支測速照相機,被民眾發現,竟然只是一張紙片,假的、警示用的。
從原本紙片相機,搖身一變,升級雷射雙向測速,這支測速照相機,就架設再苗栗140縣道上,是居民往工業區上下班,必經道路,但比一比,原本紙片相機,大圖輸出500元,只能警示 嚇嚇民眾,但現在苗栗縣警局,花了100萬升級,縣內12處測速照相桿,一個月就開出50-60張,超速罰單,吸金至少300萬,但測速照相機,突然從2d變3d,當地民眾,完全不知道,甚至一個月內就被開出8張。
民眾:「上班20幾年也不曾被拍到半張,10月份連續來這麼多張。」
紅單排滿整個桌子,本來日子就不好過了,現在一口氣要交出,1萬多的罰款,民眾抱怨,應該要事先公告。
民眾:「在家裡收紅單就收到手軟,我在家做加工一天才賺幾百元,先看要宣導還是告知一下對不對。」
警方回應,設立測速照相 ,不需要設立公告,依切一法辦理,民眾行經這裡應該,依照限速60行駛,紙片測速相機,一夕之間變,民眾抱怨,但超速事實,罰單還是得乖乖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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