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李英瑋 陸宜
鄰居彈琴被迫"欣賞",或一大早就從公園傳來練舞音樂,這些噪音在台灣層出不窮,幾乎是另類罷凌,因此環保署上月中,提出彈奏樂器、誦經、汽機車警報器等有六大類建議管制行為,要求縣市政府公告納管,違者可能被開罰單。
台灣都會區密集,干擾噪音特別多,外國朋友在節目裡,抱怨實在受不了。
聽起來很搞笑,但其實噪音也算另類霸凌,最嚴重就是彈鋼琴。被迫"欣賞"鄰居練琴,一群"受害者"乾脆架設抵制專頁,自己爭取住家安寧權益。
民眾:「(辦公室)外面有些工程、還有些建築用的重型機具,導致影響我們的會議,有時候有些卡車的聲音比較大聲,因為我們家是快速道路旁邊。」
由於噪音污染很多,目前環保署先將六大類管制,建議中午12點到2點和夜間10點到6點或8點等時段,禁止彈奏及吹奏樂器、或使用法器來誦經,詩歌吟唱也不行,同樣在公園學校等場所,播放音樂跳舞、打拳等,都得管制,至於汽、機車警報器,則建議不可持續鳴響5分鐘以上,鐵捲門機具運轉,和停車塔,在特定管制區,就得另訂噪音分貝標準。
環保署噪音管制處長陳咸亨:「噪音在每個地區都不太一樣,都會區或者鄉鎮地區,希望各地方政府去檢討,然後給予公告(噪音規定)。」
但各地環保局坦言,因為執行不易,實際開出的罰單不多,大多以勸說收場,現在將仔細研擬管制條例,避免被噪音再罷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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