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張哲儒 陸宜
立法院8號初審通過「發展觀光條例」,要求日租套房比照旅館、民宿納管,如果查緝有違法的日租套房,將可開罰六萬到九十萬元,但也通過另一項草案,要求公務機關附設的旅館、會館,若沒有取得旅館登記許可,就得禁止,像是國軍英雄館、教師會館等單位,都將退場。
簡單整齊的房間,還有張舒適睡床,比市價便宜約一半的國軍英雄會館,現在也將納入發展觀光條例,沒旅館登記許可,就得關閉。
國軍英雄館房客:「軍人出去出差,有公差或去哪裡的時候,(為了有地方住)所建立的,延續到現在它的功能還在,效果還更好,(國軍英雄館)當初設計,不就是要讓很多人能夠受惠,尤其是軍人的家屬,所以我覺得應該不可以這樣(關閉)。」
除了隸屬國防部的國軍英雄會館,內政部的警光山莊,教育部的教師會館,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,還有文化部的工藝中心,音樂旅邸,都是非以營利為目的,供特地對象住宿的場所,未來沒取得商業登記,就不能營業。
觀光局查報中心主任陳煜川:「(立法)委員是很堅持,希望公部門有關住宿,既然都會有營利行為,事實上也沒有非常管控,只有特定人可以住,或是不特定人可以住,跟旅館經營是非常吻合的。」
雖然鑑於這些旅館情況特殊,初步規劃給予十年緩衝期,但不少民眾批評,根本是開倒車,阻止政府資產活化,另一方面,在國外流行的交換房屋,最近台灣也很風行,民眾提供免費住宿,因沒有金錢交易收費,而且是雙方協議,所以得視個案處理,交通部暫不納管,只是發生爭議或意外,該由誰來負責,恐怕也是一大隱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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