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李詩健 黃圓媛
「贈與」和一般的「借貸」,到底差異在哪裡,其實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,但也有一些人會利用,贈送房子的方式,以公告市價和實際價格的落差,巧妙規避了贈與稅,還有人會親朋好友分別贈送,借用220萬的額度,來達成目的,但這樣方法如果被國稅局認為有問題,還是會追討回來。
再過幾個月,又要進入"報稅季"了,但生活裡可能有ㄧ筆稅,是你不知不覺漏掉的,贈與稅。
民眾:「通常只知道說,要趕快要過戶啊,不然會被扣了好多稅,只有這種概念而已,其它都不太清楚,妳現在說了我才知道,(記者:本來不曉得)都不知道。」
贈與和借貸,許多人傻傻分不清其中分別,尤其是家人間的金錢來往,按照現行稅法,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為220萬,多出來的金額要課以10%贈與稅,假如父母要給予孩子大筆金錢, 買房子是國人慣用方式。
會計師羅友三:「一般而言,避贈與稅比較多的情況是,利用買房子,市價跟公告現值的差距。」
舉例說明 A先生買1000萬房子,送給女兒,但公告市價只有300萬,扣除220萬贈與免稅額,課以80萬10%贈與稅,僅要繳出8萬塊錢,但若以1000萬來計算,贈與稅整整差了將近10倍。
會計師羅友三:「這個小孩子他要買房子,他沒有那麼多的錢,那他的父母還有他的祖父母,都有借錢給他,也有安排到叔叔送錢給他,可是因為他叔叔有結婚有小孩子,所以國稅局認為那是蓄意安排,因為為什麼,因為叔叔沒有送給他的親生小孩,送給哥哥的小孩,這個違背常理。」
若以親屬間,借用220萬額度的方式贈與金錢,假如被國稅局"抓包",還是會照樣罰款。
會計師羅友三:「有小孩子要創業,然後他跟父母借了一筆錢,他們就由專業的團隊,幫他們做借據,也公證了,然後約定利息是零。」
不想繳稅,也有人使用借貸方式,但切記要簽立借款契約或本票,完成公正,最重要的是金錢來往之間,要在法律規範內,以守法為先決條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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