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陳欣怡 夏君誠
在外上班族,像是業務員 駕駛加班時間常常是一筆糊塗帳!但現在勞動部公布,像是what APP和LINE甚至是FB打卡記錄,還有車上的行車紀錄 ,這些通通都能成為"加班紀錄佐證",造福五十五萬名在外工作者,能提報加班費!有員工聽到很開心,想要嘗試,但也有勞工認為,不敢跟雇主提報加班費,怕自己黑掉,認為新政策看得到吃不到!
中天新聞記者陳欣怡:「都已經下班了,這時候收到雇主加班簡訊,必須要加班工作,但沒關係,這些通訊的紀錄,都能成為加班的佐證,還有駕駛們也能透過GPS或行車紀錄,來佐證加班紀錄。」
勞動部發布指導條文 在外工作的勞工,出勤紀錄不再僅限簽到簿或是出勤卡,行車紀錄器、手機app打卡和通訊軟體,都可以作為加班作證紀錄。適用對象房仲、保險業務員、駕駛和記者,這些在外工作勞工,大約五十五萬人適用,
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劉傳名:「雇主義務要把勞工時間記錄下來,能夠做為勞資雙方義務的佐證。」
什麼樣的工作內容和時間,算是加班?首先雇主和勞工先有書面勞動契約,遇到必須要加班時候,提醒勞工要保留通訊軟體和行車紀錄,才能向雇主提報加班,但如果雙方沒有共識的話,還是得尋求勞資爭議協調,但勞工真能享受到嗎?
民眾:「我要看情況耶,如果今天雇主心情我就申請,(那如果心情不好?)心情不好的話,我還是會找適當的時機,還是需要做一個溝通,而不是就說這單方面認為是加班。」
僱主如果沒有依法,準備出勤紀錄或發給加班費,可以罰二到三十萬元,但對於不少勞工來說,要舉證要求雇主付加班費,恐怕還是心理有障礙,就怕只是看的到,吃不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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