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文楷誠 王月芳
感冒頭痛,民眾習慣到藥妝店,買藥服用,很方便,
但依照《藥師法》規定,必須有藥師在場,才能販售感冒藥等指示用藥,但有民眾投訴,到多家連鎖藥妝店買藥,卻找不到藥師,不是休假,就是還沒上班,
反而是店員介紹推薦用藥,相當誇張。
民眾到藥妝店,想買感冒藥,卻不見藥師,到其他家連鎖藥妝店詢問,竟然也沒有藥師,店員說藥師休假,直接向顧客介紹藥品,但仔細看,這些藥品外盒,都標示是指示用藥,店員也完全沒問,顧客是否會藥物過敏,緊接著,再到另一家藥妝店,藥師卻還沒上班。
衛福部強調,像是感冒藥.普拿疼等,都是指示用藥,
顧客購買時,一定要有藥師在場提供諮詢。
衛福部主秘石崇良:「隨便一個店員就交付藥物,那麼這個就是違反藥師法第15條,處六萬以上到三十萬以下罰鍰。」
店員充當藥劑師,賣指示用藥,已經違反藥師法,最高可罰30萬,但部分藥妝店,都直接將指示用藥,放在架上,也沒有藥師全天輪班,業者便宜行事,不只會吃上罰單,還可能會影響顧客健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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