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蔡曉剛 龔裕德
除了身障車位,很多民眾可能沒發覺還有,親子優先車位,兒少法規定,公私立停車場必須保留2%位子,劃設親子車位,禮遇孕婦或攜帶六歲以下幼童的親子,優先停車!但因為沒罰則,中天新聞直擊,台中的親子車位常被貪圖方便的車主佔用,害得真正帶著幼兒的父母反而看得到、停不到!
牆上畫著孕婦跟親子,橘紅色標誌提醒這是親子優先車位,吉普車開進來,停妥後竟然只有駕駛座上的老伯伯下車!沒有孕婦!也沒帶孩子!
台中太平另一個賣場!計程車停在親子車位上!中年男子購物走出來,後面跟著年輕女子!肚子呢?孩子呢?一位媽媽車上載著兩歲幼童,苦等半小時,又氣又無奈,拍下來PO網!常常大包小包帶孩子出門的家長,感同身受!
兒少法前年底修訂,規定公私立停車場,必須保留2%的車位,並標示親子優先使用!50個車位以下的,至少設一個!方便孕婦或攜帶六歲以下幼童的親子優先停車,可以放孕婦或嬰兒手冊當證明!萬一占用呢?對不起沒有罰則,管理員也無法強制要他開走。
身障車位,必須擺放身障證明,沒有不但罰款1200,通報檢舉,警方還優先強制拖吊,但賣場也發現,親子車位已經很少又常被占用!語音廣播,提醒不該停進來的車主!
禮遇孕婦善待親子!立法的美意,因為缺了管理配套,甚至罰則,變得美中不足!如同博愛座,只能訴諸道德面,請大家禮讓給需要的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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