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/綜合報導
健保給付C肝口服新藥後,國內出現首例,疑似服藥後,導致不良反應,而申請藥害救濟的案件目前正待釐清相關性,醫師也呼籲一般病人,
不必恐慌。
衛福部食藥署公告,國內出現首例,疑似因為服用,12周療程三合一C肝口服新藥,導致不良反應死亡,而申請藥害救濟的案例,目前還在調閱,完整病歷當中,初步審核,"可能"與抗病毒藥物有關,不過醫師也呼籲一般病人,不必恐慌。
衛福部藥物諮詢委員黃以信:「(危險性)對大部分病人來講非常少,但是在國外有零零星星的一些,肝毒害的報告,的確是這一類,治療C肝病毒的藥物,都普遍會碰到,但是算非常罕見,並不多見。」
現有兩款口服新藥,具有潛在肝毒性,及導致肝臟衰竭風險,都禁止用於,中度至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,臨床也顯示,12周療程的,,三合一抗病毒藥物,在用藥前四周風險較高,醫師與患者,應該謹慎處理。
衛福部藥物諮詢委員黃以信:「肝功能分為A B C級,A比較好,是輕度肝功能不良,B是中度,C是嚴重,我們在榜單上還有用藥安全,都已經一再呼籲(新藥),一定要使用於,肝功能比較好的A級的(患者)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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醫師也提醒,白蛋白偏低、血小板偏低、年紀超過70歲、曾有腹水、肝昏迷等,肝臟失償病史,以及肝硬化A級患者分數瀕臨於B級者,更需要小心用藥,一旦出現任何不適,都要馬上告知醫療人員,必要時得立即停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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