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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後醫生有"明顯疏失",像左右腿開錯刀那類明顯的錯誤,才有刑責。不然灰色地帶的話,這筆補償金 病患可以拿,醫生可以道歉,但是到錢不等於認罪,就這樣解決掉。家屬要一個公平正義,但是對醫生而言,現在家屬太會告了,真的受不了都不想幹了。現在用納稅人的錢成立一筆基金,讓醫生以後在面對醫療糾紛時,不要有那麼大的壓力。提告人就說,如果強制調解,沒有成功,不是白白浪費時間,又要重新進法院。
何太太跟醫院官司,一打,就是三年。未來透過強制調解,可以不用訴訟太久,但何太太認為,這不一定比較好。
當事人何太太:「你今天受害者,以我現在受害者的身分來講,你要我強制去協調,萬一協調的過程不順利,你還是走到一個要告的過程,那還不是等於浪費時間。」
澡盆裡的笑容,只能在照片裡回憶。兩年前何太太的小兒子,發燒咳嗽,帶去看醫生,被診斷出只是普通感冒,沒有大礙,結果回家才四天,兒子突然休克,送醫後,還是回天乏術。
當事人何太太:「肺部這邊確實是有發炎的狀況,我們還特地要求他解剖,確實有發炎的狀況,沒有所謂說就是純粹洗澡水。」
媽媽質疑,醫生誤判病情,延誤兒子治療,決定提告。但法官認為,醫生看診時,已經依據醫療常規,何太太不服氣,持續上訴。
當事人何太太:「我目前已經送到最高法院,可是還是要重新經過,醫審會那邊去調查一些資料,所以目前這兩三個月,我都沒有收到通知單。」
官司纏訟太久,何太太並不指望,未來透過強制調解,能解決糾紛,就怕沒有調解成功,只是白花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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